考试科目
出纳实务:出纳实务含网上支付应用;
全盘账实务:会计实务、电算化软件、ERP应用;
纳税实务:纳税基础实务、开票、本省国地税应用;
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信息化应用能力考试大纲由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统一制定和公布。
(详请查看全国会计信息化应用能力考试报名系统相关公告)
证书颁发
凡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信息化应用能力证书的人员,所有考试科目必须同时合格,才能取得全国会计信息化应用能力认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全国会计信息化应用能力考试合格的考生,需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身份证原件,到考试报名中心领取全国会计信息化应用能力证书。
考生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申请全国会计信息化应用能力证书,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其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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